高雄市國稅局楠梓稽所將於近期展開營業稅人工自行選案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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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落實稽徵作業,促進營業人誠實申報及納稅,遏止逃漏稅,高雄市國稅局楠梓稽徵所表示:將於近期對轄內餐飲業、累積留抵金額異常商號等,加強查核營業人是否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及申報銷售額,有無虛報進項扣抵,依法報繳營業稅,促使營業人確實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防止取得不實發票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展開營業稅人工自行選案查核。
該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預定自98年7月1日起展開查核作業,請營業人自行檢視有無短漏報銷售額或虛報進項稅額等情事,如有上開情形,凡屬未經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基於愛心辦稅之精神,於98年6月30日前自動補報並補繳稅額者,將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加計利息免罰,逾期若經查獲違章情事,將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規定論處,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1至10倍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特提醒營業人,勿因此受罰。【#325】
新聞稿提供單位:楠梓稽徵所 職稱:稅務員 姓名:余麗慧 聯絡電話:(07)3522491分機5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