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交投正熱,股票的強制執行,欠稅人不可不知!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逾期未納稅捐,每逾2日就加徵1%的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5%),超過30天仍未繳納,即會依法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
該局表示:花蓮行政執行處除對大額欠稅戶專案執行外,對一般欠稅人只要有可供執行之財產、所得、存款、股票等,也會加強執行。該局進一步表示,執行處在寄發傳繳通知後,欠稅人仍未繳納時,對於持有股票之欠稅人,則會向其證券公司強制扣押執行變賣抵償,股票投資人將無法依自由意志選擇賣股時機賺取買賣價差,因自己的欠稅造成股票投資利益減少甚至投資損失,實在令人扼腕。
為免因強制執行影響個人名譽,臺東縣稅務局呼籲欠稅人儘速繳清欠稅,納稅人如對欠稅情況有疑義,請向該局稅務管理科查詢,電話:(089)231600轉248~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