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如有符合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請於7月份向土地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非都市土地為農業用地以外之其他用地及都市土地之農業區、保護區、公共設施未完竣區、依法限制建築區、依法不能建築區、公共設施保留地等,實際做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曬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業使用(包括直接供作農林漁牧使用),於每年7月1日至7月31日向土地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如經鄉鎮市公所認定是屬於「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使用者,該筆土地即可改按田賦課徵,因田賦目前停徵中,實質等於免稅,提醒民眾錯過了今年7月,就要再等一年,別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如有疑問,可上該局網站(網址為:www.pttb.gov.tw)取得相關資訊外,亦可撥打該局客服專線080087898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