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法拍土地,要注意土地增值稅問題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民眾投資法拍土地時,有關成本計算,要特別留意土地增值稅稅負問題。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依土地稅法第30條規定,經法院拍賣之土地,申報移轉現值以拍定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但拍定價額低於公告土地現值者,以拍定價額為準。舉例說明 : 若該筆土地公告現值每平方公尺為3000元,拍定價額為2000元,即以2000元為申報移轉現值核課土地增值稅,假如再移轉時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為5000元,就必須負擔從2000元漲價到5000元之間的土地增值稅。
該局提醒民眾購買法拍土地時,對於計算標購價格與出售價格要將土地增值稅納入考量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