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召開賦稅改革工作會議第7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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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表示,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賦改會)於98年6月17日召開賦稅改革工作會議第7次會議,由副召集人財政部李部長述德主持,邀請相關機關、工商團體參加,賦改會委員及諮詢委員列席指導,提供寶貴意見。
  本次會議首先由王健全教授就「經濟特區課稅問題之研究」議題提出期中報告,針對經濟特區之營運有利條件原則,分析台灣之定位與機會,再就我國現行特區之內容與執行現況與國際比較,提出各項建議及初步構想。由於我國目前已設置多項特區,各特區之租稅待遇仍存有若干歧異,與會人員有認為應先釐清我國目前各種特區之成立背景及目的,再予以綜合考量;有認為經濟特區不應侷限於物流部分,或可透過結合ECFA加以落實;有建議「經濟特區」之相關用語名稱宜謹慎小心,避免不必要紛爭或聯想;亦有建議此項議題之研究主題應著重於分析比較我國現有經濟特區之租稅差異,再從中找出各特區租稅問題及提出改善措施。經主席裁示,從賦稅改革、稅制合理化及國際競爭力之角度來思維經濟特區之租稅問題,朝稅制面、稅政面檢討,請研究團隊再進行研究處理,同時將與會人員多項意見納入參考,以提高經濟特區之競爭力,促進經濟發展。
  接著由曾副召集人巨威教授就「實施勤勞所得租稅補貼制度之研究」議題提出期中報告,經充分討論,與會專家學者認為該制度係屬社會福利性質,為協助低所得工作家庭脫貧,應從現行社會福利制度(如工作所得補助方案)之檢討改進及解決失業問題著手,且美國實施該制度之結果,僅對單親家庭勞動參與之提升有顯著效果;此外,基於財源籌措及稅制簡化考量,我國是否需實施勤勞所得租稅補貼制度,允宜審慎評估。曾教授表示,研究團隊將就與會人員意見納入修正參考,並對該制度進行專業及嚴謹之整體評估。經主席裁示,請研究團隊就我國實施勤勞所得租稅補貼制度之可行性及必要性進行整體評估。
  財政部指出,在這次賦稅改革工作會議中,各與會代表對上開兩項研究議題討論相當熱烈,並提出諸多寶貴意見,各該議題將依主席裁示,做進一步研究後,提賦改會委員及諮詢委員聯席會議討論。該部特別感謝各研究團隊貢獻智慧,提出精闢研究報告,也感謝所有與會人員之鼎力支持及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