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供遮陽防雨未設有門窗、牆壁之屋頂棚架,可免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屋頂搭建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之棚架,係屬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物,應併同房屋核課房屋稅。但僅供遮陽防雨未設有門窗、牆壁之屋頂棚架,其所能增加房屋之使用價值非常有限,為減輕納稅人之負擔,此類簡陋之棚架,免予課徵房屋稅。   該局指出,屋頂棚架如設有門窗、牆壁或供遮陽防雨以外之目的使用者,或於1樓增建之棚架,仍應依實際使用情形分別按住家或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該局每年均派員清查房屋稅籍相關資料,如有增建或使用情形變更時,將釐正房屋稅籍資料,並發函通知改課後內容。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人,收到房屋稅改課通知,核課事項如有不符時,請儘早與通知函所載承辦人員聯繫,以落實房屋稅籍正確性,並保障自身權益。如有房屋稅疑義洽詢電話:(03)9325101~6轉125~130  或免付費電話:0800-396969;羅東分局(03)9548595~6轉101~106  或免付費電話:0800-23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