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主動調減受公共工程施工影響營業人之查定銷售額及稅額。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基於愛心辦稅及便民原則,該局三民分局除主動派員實地勘查轄內因公共工程「自強橋及河東橋改建工程」施工,受影響營業人之營業狀況外,並依財政部所訂定「公共工程施工期間營業稅特種稅額調整查定作業要點」之規定,對施工路段道路未封閉,交通未全部阻斷之施工路段,兩旁影響所及採查定課徵之21家營業人,於施工期間覈實調減20%查定銷售額及稅額,以減輕營業人納稅負擔。
高雄市國稅局並說明:自動報繳使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因其係依實際營業情形,覈實開立發票報繳營業稅,施工對其之影響,已自然反應於所開立發票營業額,故無減徵營業稅之適用。【#341】
新聞稿提供單位:三民分局 職稱:助理員 姓名: 尤素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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