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酒稅法第8條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為98年6月1日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臺東縣分局表示:6月1日起蒸餾酒改依酒精濃度課稅,每度2.5元,民眾將可以每瓶50元的價格買到米酒了。另外,其他蒸餾酒包括白蘭地、威士忌、白酒也將跟著降價,舉例,600CC瓶裝的酒,36度的白蘭地的稅降為54元,省57元,減幅超過一半;40度的威士忌酒稅降為60元,省41元。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菸酒稅法第8條修正前,其蒸餾酒稅額是採從量課稅原則,無論酒精濃度為多少,都一律課徵每公升185元的稅,也使過去每瓶不到30元,在台灣被視為「國民酒」的米酒,在加上菸酒稅後的售價高達180元,導致市面上因逃稅而低價銷售的偽劣及假米酒泛濫。「菸酒稅法」修正通過後,除將蒸餾酒稅額調整為改按酒精度課稅,每度2.5元外,更通過附帶決議,未來每瓶0.6公升的米酒,售價將不超過50元,所以民眾可以「省很大」。
  該分局指出,蒸餾酒稅額調降,其售價亦將同步調整,希望民眾未來購買私酒機率能夠降低,以保護民眾飲酒安全,當然,民眾維護自身健康,才是最大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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