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保安用地應否課徵地價稅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有關土地課徵田賦(76年起已停徵,實質為免稅),必須符合二個要件:是否為農業用地及是否作農業使用。依據稅法規定,國土保安用地和農牧用地、林業用地、養殖用地、鹽業用地、水利用地、生態保護用地等均屬於農業用地,如作農業使用,則徵收田賦。
但高爾夫球場範園內作為「隔離綠帶」或「綠地」使用之國土保安用地,因非作為農業生產使用,所以應課徵地價稅;惟如果符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可向本局申請按特別稅率(10 ?)核課,但必須在9月22日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
如有任何關於地價稅的疑難問題,請以電話向本局洽詢。

洽詢電話: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03)9325101~6轉222~228
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羅東分局 (03)9563072~4轉20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