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用地被拍賣,可在收到輔導通知函之次日起30日內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林小姐來電詢問,農業用地被法院拍賣,可否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臺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被法院拍賣,且拍定人為自然人,土地所有權人或拍定人應於收到稽徵機關輔導通知函之次日起30日內檢附農業使用證明等資料,提出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逾期申請將不予受理。
  
  該局提醒民眾,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時,當事人要特別注意申請期限,可在拍賣後立即主動向地方稅務局提出申請,以免逾期而讓自己權益睡著了;如仍有不明瞭的地方,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