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房屋塗銷信託登記,應先繳清欠稅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潮州分局表示:欠繳土地稅及房屋稅之土地及房屋,在欠稅未繳清前不得辦理移轉登記或設定典權。塗銷信託登記係指土地、房屋權利於委託人與受託人間因信託關係消滅,即所定事由及目的完成,信託財產回復至委託人所有時,向地政機關申請權利變更所為之登記,故仍應辦理查欠。因信託關係消滅由委託人及受託人會同辦理塗銷信託登記時,須先到稅務局辦理查無欠繳土地稅及房屋稅後,才能向地政機關申請將信託財產權利變更回復登記為委託人,即原所有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