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度綜所稅第一批退稅31日起辦退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近來常接獲納稅義務人來電詢問其何時可收到97年度綜合所得稅之退稅款?南區國稅局表示:今(98)年5月間辦理9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之退稅案件,第一批將於98年7月31日起陸續辦理退稅。
  該局說明,此批退稅對象為採用網路申報或以二維條碼或人工申報方式於5月10日前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申報之退稅案件,退稅款將於7月31日直接撥付至納稅義務人指定之金融機構帳戶或寄發退稅憑單,退稅憑單兌領期限為98年7月31日起至98年9月30日止,請接獲退稅憑單之納稅義務人儘速於期限內持憑單向指定之金融機構交換或兌領。
  該局特別呼籲,國稅局係以掛號寄發退稅憑單,絕不會以電話通知民眾至自動櫃員機轉帳退稅,請民眾千萬不要受騙上當。如有疑問可打電話向所轄稽徵機關詢問。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二科郭科長
  聯絡電話:(06)2223111轉1201
  彙總編號:9807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