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第2季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將於8月初開徵了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98年第2季小規模營業人查定營業稅即將開徵,繳納日期自98年8月1日至8月10日止。營業人於接獲繳款書後,除了以現金、約定轉帳、ATM、信用卡及晶片金融卡網路繳納稅款外,營業稅查定稅款在2萬元以下者,可持繳款書就近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大超商繳稅。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人,98年4至6月份小規模營業人核定稅款繳款書,將於7月下旬陸續寄出,營業人如在7月底前仍未收到繳款書者,請主動前往該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補單繳納。對於?有時間跑銀行或不習慣使用約定轉帳、ATM、信用卡及晶片金融卡網路等繳稅方式之民眾,接獲繳款書後,可選擇於繳納截止日(8月10日)當日24時以前就近到超商以現金繳納稅款,逾期即不得再代收。惟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利用超商繳稅的民眾,每筆手續費6元必須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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