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地球、照顧弱勢:低底盤、低污染之公共汽車及復康巴士五年內免貨物稅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立法院業於98年5月15日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增訂第12條之2條文,並經 總統6月3日公布。自6月5日起5年內,凡購買低底盤公共汽車、天然氣公共汽車、油電混合動力公共汽車、電動公共汽車、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並完成登記者,均可適用免徵貨物稅之優惠。
該局指出公共汽車為便捷之大眾運輸用車,其底盤低者踏階較低,階數較少,方便乘客上下車,除可節省上下車及停靠站等臨停之時間外,更可降低交通阻塞情形,建構無障礙及更友善乘車環境;其他天然氣公共汽車、油電混合動力公共汽車、電動公共汽車等屬替代性能源之大眾運輸用車,除可緩和石化汽柴油之用量,減少二氧化碳之排放,減緩溫室效應之產生,更可降低都市環境噪音。而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係提供身心障礙者或行動不便者無障礙之交通工具。故為因應綠色環保潮流並照顧弱勢,對上述5種車輛,訂有5年內免徵貨物稅之優惠。
該局除籲請民眾盡一己之力,多多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外,更呼籲公車及客運業者與各福利機構,把握5年免徵貨物稅期限,進行車輛之新購或汰舊換新。【#366】
新聞稿提供單位:審查三科 職稱:稅務員 姓名:謝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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