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業者停業應事前申請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查定課徵的娛樂業,如果因故停業1日以上者,應於事前填具申請書,載明停業起訖日期,向稽徵機關申報,經稅捐稽徵機關調查屬實,當期應納稅額就可以依比例核減;停業不滿1日或未在事前申報者,不予核減;但是經政府機關明令停業或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而被迫停業者,則不受事前申報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