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 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非供住家使用部分不得免稅!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常有民眾來電話詢問,我的房屋現值已低於10萬元以下,為什麼還有房屋稅?該局說明:依照法令規定,供住家用房屋現值10萬元以下者,免徵房屋稅。如果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一部分供營業使用,一部分供住家使用者,依上開規定應按其實際使用面積分別徵免。例如:A屋的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實際營業使用面積要課徵房屋稅,其餘作住家使用部分則免徵房屋稅。
若您對房屋稅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向該局或所屬各分局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解答,亦可上網查詢,網址為:www.pttb.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