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以共有物分割逃避土地增值稅,稅務局明察補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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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訊)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自98年8月1日起針對利用無漲價之一般土地、免稅的公共設施保留地或得不課徵的農業用地,與應課稅土地取巧創設共有後進行共有物分割,透過分割後地價改算的方式,墊高應課徵土地增值稅土地的前次移轉現值,以逃漏土地增值稅的土地,進行全面清查,如發現有利用上述方法逃漏土地增值稅情況,將依實質課稅原則補徵短漏的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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