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節稅秘方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一般用地的基本稅率為千分之十。供作自用住宅使用的土地,若申請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千分之二課徵,則可節省4倍地價稅稅額。但必需在9月22日前向稅務局提出申請,當年才可減免或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如9月22日以後才申請,就要等到明年才能適用。
  進一步說明,自用住宅用地的條件為(一)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在該地辦妥戶籍登記。(二)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情形。(三)地上房屋是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四)土地所有權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以一處為限。(五)都市土地面積以300平方公尺為限,非都市土地面積以700平方公尺為限。
  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依法納稅是義務,合理節稅則是納稅人應享的權利,如果您的土地使用情形符合自用住宅規定而還沒有申請,不要讓您的節稅權利睡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