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課徵田賦,申請期限至7月31日截止。

資料來源:南投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時序進入炎炎夏日,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醒納稅義務人,若要申請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繼續課徵田賦,申請期限已自7月1日開始至7月31日截止,距離月底只剩10天,依規定每年只有在7月份一個月期間受理申請,符合下列資格之土地所有權人,請儘速於月底前向土地所在之各鄉(鎮、市)公所申請,經審核符合規定者,可減輕租稅負擔。
  稅務局指出,土地所有權人所有土地若係位於都市土地之農業區、保護區、公共設施保留地及公共設施尚未完竣區,依法限制建築,依法不能建築或非都市土地農業用地以外之其他用地,供作「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房舍、曬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用之土地」使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向土地所在之各鄉(鎮、市)公所農業單位提出申請「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課徵田賦:
1. 原核准為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因產權發生異動,新所有權人取得符合申請條件之土地者。
2. 原課徵地價稅而現已改作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使用者。
3. 因不明瞭法令規定,尚未申請者。
4. 其他符合農業經營不可分離用地規定而現課地價稅者。
  稅務局呼籲民眾如有符合上開條件者,請把握申請期限,向土地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申請,如果土地所有權人對於地價稅課徵還有疑問,歡迎利用電話查詢。
總 局:(049)2222121轉分機162-170
埔里分局:(049)2983864轉分機101-106
竹山分局:(049)2642513轉分機10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