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機關發給之生育補助費免納所得稅

資料來源: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訊)有民眾來電詢問:家裡有親人近期生了一對雙胞胎,並獲得鄉公所發給生育補助×××××元,全家都樂的笑呵呵,請問該生育補助費應否列入綜合所得申報課稅?

  本局表示,近年來因應人口出生率降低,各級政府都會制訂相關婦女生育補助實施要點以?勵生育,例如發給生育補助費等,該等補助費核屬政府贈與,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7款規定,免納所得稅。

相關規定如尚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本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