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國稅局將於本(98)年7月29日辦理中部六縣市汽車業者工商座談會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為貫徹「建構優質賦稅環境,維護租稅公平合理」之目標,並加強與企業的溝通互動,縮短彼此間的距離,將於本(98)年7月29日於該局針對中部六縣市汽車商業同業公會工商代表辦理座談。
中區國稅局表示,該局發現轄內部分中古車業者假借個人名義買進再賣出車輛,漏未報繳營業稅;或個人經常買進賣出車輛,未依法辦理營業登記,亦未報繳營業稅;或受託代銷車輛並收取佣金收入,未依規定報繳營業稅。為維護租稅公平,該局將針對是類案件加強查核。該局同時為落實以「輔導代替查核」、「以輔導代替處罰」之服務理念,並加強與企業的溝通,故辦理中部六縣市汽車商業同業公會座談,輔導業者依規定申報繳納營業稅,未申報或未辦營業登記者儘速自動補報補繳營業稅款,避免受罰。
該局進一步表示,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5條規定:「營業人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者,除通知限期補辦外,處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逾期仍未補辦者,得連續處罰。」同法第51條第1項規定:「納稅義務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1倍至10倍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一、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而營業者。……三、短報或漏報銷售額者。」該局籲請從事中古汽、機車買賣之業者,如有未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而營業或雖已辦理營業登記卻借用個人名義購進並銷售車輛之情形,應儘速向該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補辦營業登記、自動補開、補繳營業稅款,該局將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
若中古車商營業人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向該局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網址:http:// 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服務科李定年,電話:04- 23051111轉8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