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度加強未作與農業經營相關之農舍用地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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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與農業經營無關之農舍,仍課徵田賦,有違租稅公平,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決議稽徵機關應加強清查轄區內農舍是否與農業經營有關,覈實課稅。清查期間自98年7月1日起至99年3月20日止。
本次清查範圍為縣內12鄉鎮市之農舍用地,凡農舍變更為非住家使用或闢建游泳池、球場及設計庭園景觀等休閒設施,因不得認定與農業經營有關,無課徵田賦之適用,應改課徵地價稅;惟如符合自用住宅之要件,仍可申請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如有任何關於地價稅的疑難問題,請以電話向該局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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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03)9325101~6轉22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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