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電子發票 節省成本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安南稽徵所表示: 因應數位經濟時代來臨,為提升企業營運效率以降低成本,並促進產業e化升級及我國電子商務之蓬勃發展,財政部已建置「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供營業人免費使用,並積極推廣營業人使用電子發票。
整合平台係提供營業人開立、傳輸、交換、儲存電子發票之資訊系統及其他相關之整合性服務,可供已申請加入平台服務之營業人使用;營業人於整合平台開立電子發票,如非屬經核准使用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且非屬經核准自行印製三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者,還可申請配發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號碼,於整合平台開立發票,無須再購買紙本發票,以節省購買發票之成本。

除上述功能外,營業人使用整合平台開立或接收電子發票,還可將發票資料轉成媒體申報或網路申報檔,辦理營業稅申報,藉以節省成本、人力及倉儲空間。轄區內營業人如欲使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開立電子發票,可向本稽徵所服務窗口申請,或洽諮詢專線0800-057168或上網查詢www.einvoice.nat.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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