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度綜合所得稅繳稅取款委託書無法提兌案件,已展開追繳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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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9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採用金融機構帳戶委託取款繳稅者,經國稅局至指定帳戶未提兌成功案件,已寄發稅單通知繳納。&該局說明,臺北市97年度綜合所得稅收件(如期申報案件)計798,858件,其中申報繳稅案件計327,075件,金額594億2,900萬餘元。繳稅案件中採用繳稅取款委託書案件共141,611件,金額425億5,624萬餘元約占繳稅案件43.3﹪及占繳稅金額約71.6﹪,該局已完成提兌作業,未能提兌成功案件有1,082件,占總件數約0.76%,其中存款不足案件占九成(970件),其餘為納稅義務人存款帳戶填寫(鍵檔)錯誤等原因。對於無法提兌案件,該局已寄發稅單展開後續追繳作業,限繳期限自98年8月1日起至98年8月10日止。&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注意,收到補稅通知後請儘速於期限(98年8月10日)內繳納稅款,俾免遭加徵滯納金及滯納利息,徒增負擔。&(聯絡人:徵收科陳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008)&上稿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