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民宿業者若符合規定條件者,可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依法申請經營民宿,並領有民宿登記證及專用標識之業者,其未僱用員工自行經營,且客房數在5間以下,客房總面積不超過150平方公尺者,可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該局表示,民宿稅捐優惠之規定,係經行政院觀光發展推動小組第34次會議決議訂定。依「民宿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民宿經營者應依法提出申請,領取民宿登記證及專用標識後,始得開始經營。所以未合法登記之民宿,屬於違規經營行為,無上開租稅優惠之適用。
該局進一步表示,若經營規模超過上述條件者,或屬於未依法申請經營之民宿,或兼營餐飲及其他收費營利項目之場所部分,係屬營業行為,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如果有任何疑議,歡迎利用該局服務電話洽詢:089-231600轉282、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