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查稅,選定不易久存商品

資料來源: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訊)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指出,近來偶有發現轄區內營業人,銷售生鮮水產等無法或不易久存的貨物,卻又長期持有營業稅累積留抵稅額、加值率低於一般水平或申報巨額期末存貨,顯異於一般常情,為了解此類營業人是否有銷售貨物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及短漏報銷售額情事,將於近期選案查核,基於輔導重於處罰理念,再次呼籲營業人自行檢視,如發現有上述情事,在未經檢舉、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向所轄國稅局之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辦理補報補繳,即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