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名義供他人買車,小心!麻煩找上您!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提供個人名義供他人買車,如車輛使用人不按時繳交使用牌照稅及違章罰鍰,強制執行對象,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是交通工具所有人,即監理機關登記之車主,未免麻煩惹上身,該局特別提醒鄉親,勿提供名義供他人買車。
如對使用牌照稅有疑問,可向該局工商稅科洽詢,服務電話:〈089〉231600轉270~275分機,或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826969洽詢,該局同仁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