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貨車變更為客貨兩用車使用,會被處2倍罰鍰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潮州分局表示:車主擅自將小貨車加裝座椅,變更為客貨兩用車使用,將被視為移用牌照,處以全年應納使用牌照稅稅額2倍的罰鍰。該分局指出,很多納稅人以為小貨車加裝椅座,變更為客貨兩用車使用,只要椅座不載人,仍適用貨車的使用牌照稅稅額,這是錯誤的觀念。小貨車只要加裝座椅,不管是否有載人,應依規定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自變更之日起,改按小客車使用牌照稅稅額課徵並須補繳稅額,否則被查獲,將被處以罰鍰,那可就得不償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