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用地被拍賣,可在收到輔導通知函之次日起30日內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潮州分局表示:林小姐來電詢問,農業用地被法院拍賣,可否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本分局表示,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被法院拍賣,且拍定人為自然人,土地所有權人或拍定人應於收到稽徵機關輔導通知函之次日起30日內檢附農業使用證明等資料,提出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逾期申請將不予受理。該分局提醒民眾,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時,當事人要特別注意申請期限,可在拍賣後立即主動向地方稅務局提出申請,以免逾期而讓自己權益睡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