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收費停車格 查到違規車就罰

資料來源: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竹縣稅捐處近日開始利用竹北市公所「路邊停車收費資料」清查車輛牌照稅的欠稅資料,若有欠稅或已報停、繳銷、註銷牌照的車輛停放在路邊收費停車格,就可能遭稅捐處開罰,除了要補稅外,還要處以應納稅額一到二倍的罰鍰。
  依照稅法規定,逾期未繳納使用牌照稅或已報停、繳銷、註銷牌照的車輛,不得使用公共道路,包括「行駛、停放」都算使用公共水陸道路。以往稅捐處人員都是利用手提電腦對停放在大街小巷之車輛實施檢查,如發現有欠稅未繳或報停、繳銷、註銷牌照等車輛,則拍照取證逕行告發。今年開始運用公所路邊停車收費單的電子資料,與該處的車輛檢查檔交查,使查核的範圍更廣。
  稅捐處表示:使用牌照稅係每年4月開徵,營業用車輛則分上、下兩期(即4月、10月)開徵,逾期未繳納使用牌照稅的車輛使用公共道路者,除了須繳納原有稅款外,會被處以應納稅額一倍的罰鍰;註銷牌照的車輛使用公共道路者,更會被處以應納稅額二倍的罰鍰,希望民眾按時繳納使用牌照稅,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