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頂棚架設有門窗牆壁者應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南投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屋頂搭建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之棚架,係屬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應併同房屋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又說,屋頂棚架未設有門窗、牆壁之屋頂棚架,除供遮陽防雨外,其所能增加房屋之使用價值非常有限,為減輕納稅人之負擔,此類簡陋之棚架,免予課徵房屋稅。該局提醒民眾如欲搭建屋頂棚架,為了節稅起見,請自行評估是否需要加裝門窗、牆壁。
  如有任何房屋稅疑問,歡迎撥打本局免費服務電話洽詢:南投總局:0800-496969 、 埔里分局:0800-493457 、 竹山分局:0800-49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