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拉克風災土地塌陷流失可申請減免地價稅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12條規定,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莫拉克颱風受災地區土地,該局除主動依通報及蒐集之災況辦理實地勘查減免外,為避免通報及蒐集資料不足,而無法全面勘查,籲請符合減免規定之土地所有權人,可於30日內利用電話、書面或至該局網站線上提出申請。如無法如期提出申請,可將受災情況拍照存證,並於地價稅開徵40天前(即9月22日)提出,經核定者,98年地價稅即可減免。
  該局地價稅服務專線:089-231600分機262、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