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拉克颱風侵臺,豪雨對臺灣部分地區造成嚴重損害,南區國稅局表示:轄區內使用發票之營業人,如因颱風造成統一發票等憑證帳冊泡水或滅失,致無法正確申報98年7、8月銷售額者,得以事先報備採估計方式申報當期(月)營業稅;營業人若有財政部印刷廠印製尚未使用之發票因颱風受損者,亦可至原購買銷售點免費更換。
至於轄區內查定課徵營業稅之營業人(小店戶),將由所轄分局、稽徵所主動進行勘查,依規定核減營業稅,如仍有不盡明瞭的地方,可就近向國稅局各分局所洽詢。
南區國稅局特別呼籲轄區受災營業人,如遇前述情形時可依上開規定向轄區分局稽徵所報備或向發票購買處更換發票,以免己身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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