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度外僑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自8月3日起分2批次退稅

資料來源: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訊)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97年度外僑綜合所得稅申報以存款帳戶轉帳退稅者將於98年8月3日及9月11日分2批次撥付。
該局說明:97年度外僑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納稅義務人申請以存款帳戶轉帳之退稅案件,於5月10日(含)前申報者,將於98年8月3日撥付;5月10日以後申報者,將於98年9月11日撥付。納稅義務人可於撥入日期後至金融機構或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存摺補登,以確認退稅款是否已撥入指定帳戶及與申報退稅金額是否相符。

  北區國稅局呼籲,國稅局不會以電話或手機簡訊通知納稅義務人退稅,更不會請民眾至自動提款機前操作或輸入任何資料,如有任何疑問,可直接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查詢或撥該局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