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營業人如因莫拉克颱風災害損失無法營業,可申請以實際營業天數查定營業稅

資料來源: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訊)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日前莫拉克颱風來襲對部分地區造成嚴重災情,該局提醒小規模營業人如因災害影響無法營業者,應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向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服務處申請扣除其未營業之天數,以實際營業天數查定營業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除災害損失外,如因道路拓寬、公共工程施工及興建工程等因素影響無法營業亦可比照辦理。小規模營業人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書表及檔案下載國稅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營業稅,下載序號41「小規模營業人扣除未營業日數申請書」,填寫後向管轄國稅局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申請扣除其未營業之天數,以實際營業天數查定營業稅。

營業人如有核定稅額疑義,請逕洽所在地國稅局查詢,或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由專人竭誠為您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