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災報廢車,退還溢繳使用牌照稅

資料來源:嘉義市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嘉義市政府稅務局表示:因應本次「莫拉克」颱風所造成之嚴重災害,對於車輛因水(風 )災受損無法使用,只要在99年1月31日前至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者(嘉義市監理站電話:05-2770150),該局將依監理機關提供之資料主動退還無法使用期間溢繳之使用牌照稅。
稅務局另指出,若車輛已向監理機關報停者,於車輛修復後,應再至監理機關辦理復駛,並恢復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