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拉克颱風帶來災害如有土地流失之情形者,可提出申請免徵地價稅或田賦

資料來源: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嘉義縣訊】莫拉克颱風過境,帶來狂風暴雨,造成嚴重的災情,嘉義縣亦受到相當大的損失,許多地方因連日豪雨發生山崩、土石流,致土地流失,或被沙壓,無法使用之情形。嘉義縣財政稅務局特別提醒納稅人,依據土地稅減免規則第十二條規定「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或在墾荒過程中之土地,地價稅或田賦全免。」,納稅人有以上情形之受損土地者,請於98年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檢附如照片等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該局將派員至現場勘查依實際受損情形予以減免。
如果納稅人對以上規定有任何疑問,請打0800-076969免費服務專線,或撥打總局電話3620909民雄分局電話2260505洽地價稅股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