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 網路或電話申辦攏ㄟ通 請把握申請期限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除書面申請外,尚有網路與電話申請,籲請納稅人利用03-8226121轉182-187申辦或該局網址http://www.hltb.gov.tw/申辦;以網路申辦方式者,進入該局網域後,點選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進入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後,依序點選線上申辦/稅務線上申辦/地價稅/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填妥相關資料後送出,該局接收後,會於規定期限內核辦並函復申請人。
該局指出:依現行稅法規定,地價稅如欲享受特別稅率,必須於開徵期40日前(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當年度始得按千分之二稅率課徵地價稅,若逾期申請,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已核定而用途未變更者,以後免再申請。而土地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二、無出租或供營業用 三、地上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人,如您有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而尚未申請按自住用地稅率課徵者,請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以免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