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籲限期繳納牌照稅,以免逾期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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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訊)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針對最近5年納稅人積欠之使用牌照稅案件積極全面清理,於6月底以雙掛號郵寄2萬多件稅單予欠繳的納稅人,繳納期限將於8月31日到期,還沒繳稅的民眾,請把握最後期限,持稅單至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等金融機構,或於彰化監理站設置之代收稅款處將稅款繳清。
該局表示,如果逾期未繳,每逾2日將加徵1%滯納金,加徵至15%為止,如果超過限繳日期30天沒有繳納之案件,將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倘未繳稅之車輛使用公路經查獲,還會被按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處1倍罰鍰。如有疑問,請洽該局詢問,免費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轉171-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