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購房地或遷址的納稅義務人,請通知稅捐機關更正稅單新址。

資料來源: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嘉義訊】: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每當房屋稅開徵後,常有納稅義務人向稅捐稽徵機關提出反應,稅單地址不符或沒有收到稅單而造成困擾。
該局進一步表示:買房屋要繳納契稅,稅捐機關係依據契稅申報書所載地址,釐正房屋稅籍資料,納稅義務人填寫的地址倘若與實際居住地址不符,就會有稅單地址不符或沒有收到稅單的情形發生。
因此,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倘若您已搬遷新址,只要以電話通知承辦人員,稅捐稽徵機關會立即辦理,或利用稅單背面之地址更正欄詳實註明投遞地址,下年度房屋稅單就會按新址順利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