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您戶籍遷移後,請注意使用牌照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等稅捐優惠是否受影響!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您知道戶籍遷移會影響使用牌照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等稅捐優惠嗎?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與戶籍有關的稅捐減免優惠規定會因戶籍遷移而喪失適用。
在使用牌照稅減免優惠方面,若您已享有專供無駕駛
執照身心障礙者使用的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當車主或身心障礙者戶籍異
動,未於同一戶籍時,自戶籍遷移日起即喪失免徵資格,經該局通知後,1
個月內仍未遷回者,則自戶籍遷出之日起補徵使用牌照稅。
在地價稅減免優惠方面,若您已享有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核課地價稅的土地,當您或您的配偶、直系親屬戶籍遷移,致無人在該地設立戶籍登記時,即喪失該項優惠稅率計課地價稅權益,若在戶籍遷出後30日內未向該局申報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者,除追補應納稅額外,最高處以短匿稅額3倍罰鍰。而在土地增值稅減免優惠方面,若您曾申辦重購自用住宅用地退還土地增值稅,在5年內將戶籍遷出未實際居住該址時,會被追繳原退還的土地增值稅額。該局特別提醒民眾注意,以確保自身權益。
如您有任何戶籍遷移後地方稅減免優惠問題,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