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下期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延至11月2日止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張貼日:2009/09/01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98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之繳納截止日期10月31日適逢星期六,依法順延至同年11月2日(星期一)。利用約定轉帳、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信用卡、電話語音或至便利商店繳納稅款者,其繳納期限亦順延至98年11月2日。為免逾期繳納被加徵滯納金或因未繳納稅款行駛公路被查獲,遭處以應納稅額1倍之罰鍰,請各位車主依限繳納。如對使用牌照稅開徵事宜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該局服務電話(089)231600轉270~275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