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地價稅適用特別稅率課徵的申請期限為9月22日

資料來源:南投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醒民眾,符合適用特別稅率課徵或減免地價稅的土地,請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規定者98年全年地價稅都可以特別稅率課徵或減免地價稅。
  稅務局說明:民眾最常申請適用特別稅率課徵或減免地價稅項目就是自用住宅用地及土地供公共使用,自用住宅用地的稅率為千分之2相較一般用地稅率從千分之10起算,節稅效果顯著。自用住宅用地的條件,除無出租或營業的情形外,還需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地設立戶籍,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的子女以一處為限。另外,土地無償供公眾使用且不屬於建築房屋應保留之空地,則可申請免徵地價稅。民眾對地價稅有任何疑問歡迎向稅務局或埔里、竹山兩分局洽詢,稅務局查詢服務專線:南投總局:0800-496969、埔里分局:0800-493457、竹山分局:0800-49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