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移送執行之欠稅,可以分期繳納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近來常接獲民眾電話詢問,因為經濟困難無力繳稅,是否可以分期繳稅?
該局表示:已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之欠稅,可依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發布「行政執行事件核准分期繳納執行金額實施要點」之規定,至花蓮行政執行處台東辦公室(臺東市浙江路310號)申請辦理分期手續後,即可按月分期繳納欠稅。
納稅人如對欠稅情況及分期繳納相關規定有疑義,請向該局稅務管理科洽詢,電話:(089)231600轉248~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