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 舊稅單在手,請確認後再繳稅!

資料來源:新竹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竹市訊)100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即將於10月31日截止。尚未繳納者請儘速繳納,並請確認手中的稅單是否為新寄發的稅單,以免發生重覆繳納情形。
近來有車主看到以前已完稅但仍留在手中舊的牌照稅稅單,卻誤認為是新寄發的稅單而重繳以前年度稅款,新竹市稅務局表示,如果您曾利用便利商店、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信用卡或電話語音等方式繳納者,因舊稅單仍會留在手中,因此當您看到以前年度或已過繳納期限的稅單時,請先確認是否已完稅,以免重複繳納。
目前繳稅方式多元下,完稅稅單往往仍留在手上,該局提醒民眾如至便利商店繳納,便利商店會列印三段式條碼收據;若以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信用卡、電話語音繳納者,本局均會另寄發轉帳納稅證明單,為避免日後忘記已完稅,建議可在稅單上註明繳納日期及用什麼方式繳納,再將證明單與稅單訂在一起保管或將已納之稅單自行銷燬,保管該年度已繳納之證明單即可。
至於如已發生稅款重複繳納情形,該局均會主動儘速辦理退稅事宜,請民眾放心!如您想要進一步了解使用牌照稅相關法令規定,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56969或5225161轉311-315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您亦可利用該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查詢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