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優惠稅率及減免申請期限為9月22日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98年地價稅即將於11月1日開徵,特別提醒大家,如果土地係供自用住宅、工業用地、加油站、騎樓、道路、寺廟、教堂、公共設施保留地使用,並符合特別稅率或減免條件者,請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准者,98年的地價稅就能按特別稅率繳納或減免,逾期申請者,則自99年開始才能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至於前經申請核准而用途未變更或減免原因、事實未消滅者,則不必再提出申請,為保障自身權益,請儘速提出申請,以免喪失權益。
您對地價稅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向該局或所屬各分局洽詢,將有專人解答,亦可上網查詢,網址為:www.pttb.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