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地價稅按96年重新規定之地價計徵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98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臺東縣稅務局表示,今年地價稅係
按96年重新規定地價後之地價及累進起點地價387,000元,以納稅義務人在本縣98年8月31日所持有各種課稅土地分別計算稅額後,合併一張稅單徵收。有關98年地價稅各種用地應納稅額計算公式如下:
一般用地:
第1級距:課稅地價387,000元以下×稅率0.010=應納稅額。
第2級距:課稅地價387,001~2,322,000元×稅率0.015-累進差額1,935元=應納稅額。
第3級距:課稅地價2,322,001~4,257,000元×稅率0.025-累進差額25,155元=應納稅額。
第4級距:課稅地價4,257,001~6,192,000元×稅率0.035-累進差額67,725元=應納稅額。
第5級距:課稅地價6,192,001~8,127,000元×稅率0.045-累進差額129,645元=應納稅額。
第6級距:課稅地價8,127,001元以上×稅率0.055-累進差額210,915元=應納稅額。
自用住宅用地:課稅地價×稅率0.002=應納稅額。
工業用地及公有土地:課稅地價×稅率0.010=應納稅額。
公共設施保留地:課稅地價×稅率0.006=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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