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房屋申報契稅時,別忘了填寫契稅申報書附聯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購買房屋辦理申報契稅時,常以為登記過戶完竣即可,卻不知前屋主有營業設籍於該址,而忽略申辦房屋使用情形變更為住家使用,致房屋稅仍被課徵營業用稅率,直到接獲房屋稅稅單才知負擔較重的稅賦。

 該局說明,房屋移轉後使用情形如變更供住家使用,在辦理契稅申報時,要記得填報契稅申報書附聯,如符合規定者,房屋稅及地價稅就可適用最低稅率,請民眾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