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義務人可就近向鄉鎮公所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繳款書

資料來源: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嘉義縣訊】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印花稅完稅方式有三種,一、向本(分)局申請核准按期彙總繳納印花稅。二、向本(分)局或本縣鄉鎮(市)公所申請開立大額繳款書至金融機構繳納後將繳款書收據聯貼於應稅憑證上。三、向郵局購買印花稅票實貼應稅憑證上並予銷花。
財政稅務局特別指出,印花稅票最大面額200元,但是買賣不動產契據,因印花稅依土地公告現值、房屋契價計算,貼立上千元甚至上萬元之印花稅票案件很多,納稅義務人在公契上貼銷印花稅票實為不便。因此,為免除納稅義務人貼銷印花稅票之不便,不管是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或是納稅人書立勞務、工程承攬契據時,得就近向本縣鄉鎮(市)公所申請開立大額繳款書繳納,節省時間。
  對於上述說明,納稅義務人如尚有疑義,可撥嘉義縣財政稅務局電話3620909分機137或民雄分局2260505分機132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