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是否恢復課徵證券交易所得稅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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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13)日報載恢復課徵證券交易所得稅乙節,財政部表示現階段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係將資本利得課稅問題列為研究議題進行研究;證券交易所得應否課徵所得稅,僅為資本利得課稅問題研究項目之ㄧ,目前尚屬討論階段。
  依研究期程,本項研究議題預計於98年11月底完成。依前開委員會之運作方式,本案依序須提工作會議,委員及諮詢委員聯席會議及委員會議充分溝通、討論,因此,未來是否恢復課徵證券交易所得稅,須俟與會學者及相關部會代表充分討論取得共識始得作成決議,且縱經賦稅改革委員會討論決議復徵,未來仍須規劃實務可行之配套措施,於取得社會共識後,透過修法程序完成立法。
  財政部進一步表示,現行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7條已將營利事業之證券交易所得納入營利事業基本所得額;同條例第12條亦已將個人買賣未上市(櫃)股票之證券交易所得納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計算基本稅額。故現行稅制已具適度處理有關證券交易所得之課稅問題之機制。